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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孩子刚出生要离婚可行吗?
来源:燕郊律师 网址:http://www.lawlsyj.com/ 时间:2022/3/7 14:30:25
婚姻是关系一生的事情。因此要好好考虑和选择好配偶。如果有了孩子更加是一辈子的羁绊,那么有些人结婚后孩子一出生就想要离婚的,法院会判吗?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孩子刚出生要离婚法院怎么判
1、孩子刚出生要离婚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男方要承担孩子的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进行判决。
案例:
【案例】
王某与李某于1999年5月1日举行婚礼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继承了父亲的房子1间。10月,王某与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书。2001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间,王某向朋友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各种母婴用品,另瞒着妻子向朋友借款3000元帮胞弟购房。同年10月,王某和李某感情不和,闹离婚。王某认为李某继承其父的遗房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欠的5000元债务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不同意,王某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解析】
法院应不予受理该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王某提起离婚诉讼时,其妻分娩才8个月。据案情,也不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情况,故应不予受理。
另,婚姻关系应从履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时起计算,王某与李某婚姻关系成立时间为1999年10月,李某于1999年8月继承其父房产1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对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又未作任何约定,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王某所欠5000元债务应分开处理。其中2000元用于购买母婴用品,为夫妻共同债务;另3000元用于帮胞弟购房,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且李某不知情,应视为个人债务。
通过上述,婚后,法院的判决方法是:男方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调解;调解不成,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决定离婚,否则不允许离婚。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